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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2日,哈尔滨市极乐寺
《庙宇建筑斗拱艺术》
斗拱结构在中国木结构建筑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构件,有人曾把中国建筑的木柱和斗拱类比于西方建筑的石柱和柱头,“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斗拱,在形式上被理解成十分重要的构件,部分的原因是来自于其位置类似于西方古典柱式的柱头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中国木构建筑的柱子带斗拱的形象,被相对于西方建筑传统的柱式来看待”,实际上,斗拱与其说起到装饰的作用不如说更多地起结构的作用,其作用大概有二:其一,鉴于木材的材性,其順纹方向的抗劈裂强度远小于横截面方向的抗压强度,斗拱的使用正是对这一特性的扬长避短的利用。其二,斗拱的使用,使屋檐的挑出大大增加,这样,雨水就更不易淋湿檐柱,防止其受潮腐蚀变形。
斗拱的构成分为三部分:斗、拱和昂。
斗(升):斗是直接承重横拱、枋或梁的木方。就斗细分又有很多中,比如,位于一组斗拱最下的称为坐斗(宋称栌斗,汉称栌),位于挑出的翘(宋称华拱)头上的叫十八斗(宋称交互斗),位于横拱两端的斗叫三才斗(宋称散斗),位于翘与横拱等交叉中心上的叫槽斗子(宋称齐心斗)。这些斗尽管名称各异,但是形状几乎相同,只是尺寸有大小,开槽有分别。坐斗的正面槽口叫“斗口”,斗口两侧凸起的部分称为“斗耳”,其下平直的部分称为“斗腰”,没有斗耳的斗称为“平盘斗”。汉代斗拱实物,见于崖墓、石阙和石室,可以看出汉代的栌体形较大,断面为方形或矩形,已有平盘斗和槽口斗之分,但是斗耳和斗平的比例尚未确定。南北朝至唐代都用方斗,至宋代又出现圆形斗、多瓣形斗、讹角斗等多种形式。此后斗形多为方形。在宋代,对斗耳、斗平和斗欹高度做了规定,为4:2:4,后代基本沿用此制。